国家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21-01-27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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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邮政编码:100017,联系电话:010-6801673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信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坚决维护群众知情权,展现信访工作公开透明良好形象。

  (一)规范主动公开。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升级,突出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并逐一设置下载版本,方便公众查阅相关信息。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管理,改版门户网站,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发布内容,提升更新速度,有效进行普法教育、政策解读、重大会议报道、重点工作宣传等,打造信访信息权威传播平台。2020年,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1263条,其中法规文件2条、政策解读1条、财政采购4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务公开要点2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头条号分别发布或更新各类信息649条和663条。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能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各环节明晰可查,并试行电子归档。积极进行电话沟通解释,介绍信访反映渠道,引导正确表达诉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6件,比上一年度上升18.26%,124件已办结,12件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其中,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中,半数以上为信访事项查询和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三)强化政策解读方便群众理解。结合《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专栏,全面介绍我国完善信访制度、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保障群众权益的突出成效。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宣传月(周、日)、图说、微视频、广播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讲近年来信访工作的新做法和依法解决问题的生动案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行使信访权利。针对涉信访热点敏感问题,加强专家解读,更新答问口径,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四)积极做好疫情期间信息发布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公布全国信访系统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重要安排,及时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暂停和恢复接待来访通知,以及有关部委和各地疫情防控期间信访指南,引导公众通过网上信访、来信等渠道反映诉求。指导各地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认真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来访接待场所日常防护,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宣传,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入宣传信访系统抗击疫情、化解涉疫信访诉求的举措成效,生动讲述信访抗“疫”故事,树立正向预期,增强战“疫”信心。

  (五)继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及时更新国家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督促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对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分析原因,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已基本整改到位,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6

0

0

0

0

0

1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0

0

0

0

0

0

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3

0

0

0

0

0

3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24

0

0

0

0

0

1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4

0

15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公开平台设置需更加优化,主动公开范围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国家信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持续推进干部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国家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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