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信访干部为我们解决了最揪心的问题,解了我们的心结。我们感到很温暖。”近日,几名提前退休的女干部来到自治区信访局,感激地说。
2000年,自治区机关机构改革,劳某等9名处级女干部于当年6至10月先后办理提前退休相关手续,其退休文件均注明9人工龄计算到60周岁。2007年10月,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因机构改革提前退休的处级女干部,其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均应缴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即55岁”。从2007年12月起,原单位停止为年满55周岁的处级女干部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后,信访人不断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补缴提前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因对不同类型的职工、干部退休年龄的政策规定不尽相同,特别是处级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政策规定比较复杂,对提前退休女处级干部法定退休年龄在政策解读上存在分歧的原因,信访人的诉求一直未得到解决。去年5月,信访人劳某等提交信访事项复查申请。
自治区信访局多次与有关厅局协调,达成了为信访人补缴住房公积金费用的意见。
今年春节前夕,劳某等9名退休女干部领到补发的人均3万多元款项。 (田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