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办公室
   综合指导司
   办信一司
   办信二司
   来访接待司
   研究室
   督查室
   人事司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机关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来访接待司(对外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1.职能:负责接待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等来访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地方、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京集体访,参与非正常上访处置,维护接待室秩序;指导检查地方和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2.内设机构:接待一处、接待二处、接待三处、接待四处、接待五处、接待六处、接待七处。



版权所有:国家信访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电话:(010)66180114
京ICP备050717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