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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以“信访大集”为载体搭建和谐李沧新平台
国家信访局 ( 2010-05-05 14: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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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岛市李沧区委、区政府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两帮两促”(即:帮企业渡难关、帮群众解难题、促招商引资与项目进度、促作风转变与和谐稳定)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落实“一线工作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新路子,充分发挥“信访大集”优势,不断加大“事要解决”力度,有效协调解决了一批群众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落实“四个结合”,“信访大集”上水平

青岛市李沧区在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轮流接访、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等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经过多年探索,不断完善“信访大集”工作模式,推动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访大集”即领导干部集中公开接访,就是对一定时期内全区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积案,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区级党政领导至少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所有区级党政领导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全部参加,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组接待和协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上访人,做到接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在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基础上,青岛市李沧区将“信访大集”模式与公开接访相结合、与带案下访相结合、与积案化解相结合、与上级机关交办案件相结合,区级领导在信访大集上分组接待和协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明确解决思路,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亲自包案协调和督查处理。同时实行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和部门责任查究制,把信访工作成效与各部门、单位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挂钩,保证信访问题及时解决。使“信访大集”模式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

二、突出“三个集中”,“信访大集”显特色

“信访大集”,实际上就是领导干部集中公开接访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信访大集”与其他信访工作模式相比,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三个集中”。

(一)集中排查。由信访部门根据信访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对全区一个阶段以来的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从中筛选出需要拿到“信访大集”上解决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将案由、处理进展情况、难以解决的原因、涉及的职能部门等内容报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并提出召开“信访大集”的建议,然后根据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确定的意见,提前一周逐一落实参加“信访大集”活动的区级领导、陪同接访单位,并将上述安排提前2天告知信访人。主要将以下四大类事项列入“信访大集”的接访范围:一是上级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突出信访事项;二是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复杂信访事项;三是因政策规定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项;四是延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大、需要资金保障才能解决的突出信访问题、存在重大集体上访隐患等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积案,以提高“信访大集”效能。

(二)集中接访。为了保证接访效果,参加集中接访的人员主要有五类:一是全体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院主要领导。负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对接访事项当场提出处理意见。二是案件涉及到的驻区和区属部门、单位和街道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协助接访领导解释问题、答复政策,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保证接访的专业性。三是执业律师。从全区范围挑选了2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成立接访律师团参加“信访大集”,负责对信访问题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为区领导和信访人提供咨询服务,做到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四是邀请信访人所在街道或信访案件发生地街道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大集”,接受他们的监督,提高接访的透明度。五是区信访局和责任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接访记录,形成接访纪要,明确待办事项的牵头责任单位、参与责任单位和处理标准、处结时限等,便于事后督办。

(三)集中解决。对信访人的诉求,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由接访领导协调各在场部门、单位和街道负责人,现场给予答复解决;对需要通过协调各部门单位在一定时间内解决的,明确告知信访人,以党和政府的信誉为保证,向信访人明确承诺办理时限,使矛盾尽快得到化解;对由于各种因素制约,短时期内难以解决的和不能解决的,由接访领导向信访人作充分说明,使信访人认识到党委、政府对其切身利益的关心和关注,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认可,使矛盾能够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避免信访人抱着对党委政府不满意的情绪越级上访或重信重访。

三、“三个明显好转”,“信访大集”见成效

“信访大集”工作模式自2008年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具体体现在实现了“三个明显好转”。

(一)党群、干群关系明显好转。通过开展“信访大集”,区领导面对面地听取信访人诉求,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实现了与信访人的零距离沟通,大大拉近了群众与党和政府的距离,畅通了干群沟通的渠道,一方面加深了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另一方面,促使信访人对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更趋理性和客观,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事件和信访过程中的过激言行明显减少,群众信访态度和信访秩序不断好转。

(二)信访部门工作水平明显好转。“信访大集”实施前,由于个别职能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信访部门的工作配合不够,使得信访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等职能很难得到有效行使,整天只能忙于接访、转信等低层次的事务性工作。“信访大集”实施以后,信访部门由于要搞集中排查,为区领导提供接访事项,参谋助手作用便得到了充分发挥;由于“信访大集”转办的事项全部由区领导牵头负责,这就大大提高了承办部门的重视程度,督查督办的职能也得到了相应发挥,实现了信访部门角色由接访局到信访局的回归,推动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信访形势明显好转。青岛李沧区组织开展“信访大集”以来,协调解决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且均在一个月内处结,结服率达92%以上。信访工作呈现出信访总量下降、集体访数量下降、越级访数量下降;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山东省委领导对李沧区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中央和省属媒体均全面介绍或转发李沧区“信访大集”经验做法。(山东省青岛市信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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