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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马某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7-28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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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5日至26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白城市洮北区马某某反映的明兴佳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期回迁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及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开发企业负责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马某某,男,50岁,户籍地为白城市洮北区。2015年8月马某某来信,反映他是白城市明兴佳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户,约定2012年12月31日前回迁,但逾期未回迁。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5年12月,在信访人提出将回迁安置房屋按照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后,信访人与开发商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货币补偿协议书》,一次性领取了全部货币补偿金155680元,信访人对处理过程及结果满意,至此信访人个人的诉求已经解决到位。

明兴佳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64户,至2012年末尚有14户因补偿问题拒绝搬迁。2013年6月采取强制措施强迁了13户,但有1户至今未能拆迁。因该户家庭情况极其困难,且补偿要求过高,一直无法达成安置协议,影响到回迁楼整体竣工及居民回迁。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地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变更施工设计。经当地相关部门研商,并征得回迁户和开发商同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对主体工程规划进行了局部修改。二是确保回迁时限。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抢班加点,压缩工期,确保回迁户尽早回迁入住。三是保障未动迁户权益。保障其包括生活水、用电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不变。若未拆迁户有意愿动迁,将随时协商解决。对其生活困难问题,将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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