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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文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7-28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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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四川省通江县文某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旧城改造项目存在的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文某,男,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人。2017年3月27日,文某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10年当地政府实施旧城改造,其房屋拆迁后至今已6年还未得到还迁安置,约定的安置房至今未动工建设,过渡费也没有兑现。要求解决。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一)反映该项目为政府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的问题部分属实。该项目名为“东方艺都”。2008年7月,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核定该项目规划条件。2009年9月,通江县卓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拍卖方式竞得项目宗地,采取商业开发模式实施旧城改造。2010年1月26日,县国土局与四川卓越(后于2011年更名为卓然)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1年4月,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拟建A、B、C、E、F共五幢房屋,其中A栋地上23层、B栋建筑7层,C、E、F栋27层。该项目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靠市场化运作建设。

(二)反映房屋拆迁后未得到妥善安置的问题属实。该项目共拆迁居民121户,已安置114户,剩余7户中有4户为已基本建成的A栋楼房的还迁户,文某等的安置房均在尚未开工的B栋楼房中。2012年1月起,C、E、F及A栋建筑陆续开工建设。期间因与相邻小区发生采光权纠纷,县规划局两次调整规划,将C、E两栋楼房由原批准的地上27层调整为25层,将A栋由地上23层调整为27层。2013年10月,C、E、F栋建筑竣工交付使用。2015年2月,A栋建筑通过规划和施工许可,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水、电、气和室外环境等扫尾工程施工。信访人所在B栋建筑因市政道路改道占压项目规划红线以及房地产市场低迷、开发企业资金断链等原因无法开工,未能按期还房。

(三)反映过渡费未足额发放的问题属实。根据文某等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开发商向信访人提供36个月的周转安置费用,超出36个月按相关政策规定增倍计算。经了解,开发商于2013年初向文某等人发放拆迁过渡费,至2016年1月停止发放,现已超过36个月。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江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某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小组,组建专班,落实专人,统筹协调该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二是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限期完成调整A幢楼房扫尾工程,解决拖欠的补偿费、安置费;依法处理“东方艺都”项目A栋建筑违规建设问题,确保按期竣工交付。三是县纪委监察局、县信联办负责,严格按照通知的节点任务,全程跟踪、定期督办,确保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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