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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高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7-28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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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至2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高某反映要求兑现“在入住新农村安置时,同等条件下,同户型可以优先选择幢数、楼层”承诺、补发过渡费等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高某,女,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2017年4月27日,高某到国家信访局走访,反映2009年青白江区实施灾后重建、土地增减挂钩工作,2010年祥福镇政府与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并向村民书面承诺“安置时同等条件可优先选房”。但在2015年6月选房时,镇政府未兑现承诺,且过渡费在2016年被停发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该项目属于“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2010年11月16日,祥福镇政府为推进项目拆迁顺利进行,对信访人高某等85户村民作出“在入住新农村安置时,同等条件下,同户型可以优先选择幢数、楼层”的书面承诺。2015年4月,祥福镇党委政府在研究安置方案时认为,当年镇政府作出的承诺是不妥当行为,如果按承诺让85户村民优先选房,势必引发该项目另外2000余户被安置村民不满,因此不再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同时,拟通过“楼层补差”方式对信访人进行适当补偿,但信访人对此不认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2016年6月,85户村民对青白江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同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证据不充分为由驳回信访人诉讼请求。信访人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6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信访人的上诉,目前还未作出判决。关于停发过渡费问题,2016年3月起,祥福镇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对辖区内领取过渡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及清理,造成过渡费延迟发放。目前,信访人已足额领取过渡费。经查看现场,安置楼房全部建成,除了信访人所在的华家村14组85户村民外,其他被拆迁村民均已入住回迁房。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青白江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任组长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包案领导具体牵头,区信访局、区国土局、区政府法制办、祥福镇主要负责同志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组建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专班,及时研究案件化解中的具体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二是加快推进未安置群众的安置工作。充分发动基层组织作用,建立“一对一”工作机制。安排工作人员深入村民家中,逐家逐户做工作。通过“多见面、多谈心、多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一解释疏导,尽快赢得信访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三是深入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庭前调解、人民调解等,主动加强与高某及代理律师充分沟通,就诉讼方式、诉讼标的、诉讼争议进一步作理性引导,力争达成一致意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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