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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李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7-28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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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至24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李某反映的东福小区安置房未交付、拖欠安置过渡费等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李某,女,34岁,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2016年4月27日,李某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资阳市雁江区城北村2008年被拆迁,至今未交付安置房,该村几百户村民还四处租房居住,安置过渡费从2015年底至今未发放,要求尽快交付安置房,发放过渡费。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2005年2月,资阳市政府出让东福小区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2005年4月,资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鑫源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2006年5月,该公司启动项目拆迁和建设工作。2008年6月,李某之父与鑫源公司签订安置协议,安置住宅3套、营业用房1间。

项目建设过程中,鑫源公司采取先建商品房后建安置房的模式运作,该公司因经营不善,管理层高息借贷,引发债务纠纷,导致资金链断裂、安置房建设停滞。目前,回迁群众已安置121户、未安置826户,安置过渡费只发放到2015年底。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资阳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策扶持、综合监督、安置优先”的处置原则,力争3年内解决所有被拆迁群众基本住房问题,4年内全部完成返迁。二是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牵头,成立工作小组,政企协同,共同推动项目建设。督促开发企业在2017年9月底前陆续发放过渡费,限期完成安置房建设。三是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是由市纪委负责,对工作不落实的责任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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