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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信访代理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国家信访局 ( 2008-05-05 10: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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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落实依法治市战略、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应势之举,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06年4月,山东省章丘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及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工作。两年来,该市共设立信访代理服务分中心56个,信访代理工作站1251个,实现了纵向三级联动、横向全方位覆盖,有效吸纳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较好地破解了信访上行、秩序混乱等难题。

    在章丘市信访局设立信访代理服务中心,协调调度全市信访代理工作;乡镇(街道)市直部门设立信访代理服务分中心;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设立信访代理工作站,形成了章丘市的市、乡镇(街道)、村(单位)三级基层信访代理工作网络。财政安排资金确保三级代理机构有办公和接待场所,有经费保障、有微机联网、有档案。实行信访代理制,信访代理员的自身素质至关重要。目前,全市由公推民选产生的1362名信访代理员,全部经过了专门的岗前岗中业务培训,统一发放信访代理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向社会公示。

    为从制度上保证信访代理制的规范运行,该市制定了《信访代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信访代理员条件、职责,实行了领导包案责任制、定期反馈制、限时结案制、跟踪回访制等。同时健全“三书一挂六联”长效保障机制。“三书”包括《重点信访案件责任书》、《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和信访当事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申请复议,复议后向当事人出具的《信访问题复议书》。“一挂”指挂牌督办。就是明确重点信访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挂牌督办,办结摘牌。“六联”指“三书”均采用六联单形式,分别送承办单位的市级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及信访当事人各一份。(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