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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畅通信访渠道 促进社会建设——山东省强化信访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国家信访局 ( 2008-02-22 16: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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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出现了信访总量、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三个逐年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良好局面。这一可喜变化是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信访工作中坚持强化领导责任、夯实基层基础、畅通信访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的结果。

    责任实——各级领导干部一线解决问题

    山东省委、省政府把信访工作纳入“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了“三个责任体系”,即领导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制度,要求市、县党政一把手每人每月至少处理一个信访问题;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责任追究体系,通过建立领导谈话、通报批评、处分建议等制度,将责任追究贯穿于信访事项的发生、受理和办理的全过程,形成了权责明晰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发展这个硬道理和稳定这个硬任务有机统一起来,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站位一线,扑下身子,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信访工作,像抓重点工程一样抓“事要解决”,舍得投入人力、物力、精力来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利益诉求,信访工作真正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基础牢——绝大多数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山东省始终坚持“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特别是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人管事。大力推广“双教育双规范”的经验,教育干部依法行政,规范干部信访工作行为;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和初始。同时,在县、乡两级深入开展以无到省进京上访、无越级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为内容的争创“三无”活动,全省80%以上乡镇(街道)达到“三无”目标,绝大多数信访问题解决在县级以下。

    渠道畅——群众信访诉求能够及时反映

    2005年5月,在市、县、乡三级建立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制度,群众以书信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只要在信封上注明“群众来信”字样,一律免付邮资。同时,建立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开通“网上信访”,建立省、市、县(区)长信箱。截至目前,全省通过“绿色邮政”渠道办理群众来信5万多件,“省长信箱”办理群众来信3万多件,许多上访群众被引导到通过写信反映诉求的渠道上来。在畅通来访渠道方面,全省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和公、检、法、司、信“五长”联合接访活动。又在市、县、乡三级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接访领导和时间、地点提前向社会公布。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15600名领导干部参与公开接访,接待上访群众48486批,近16万人次,大量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

    方法多——多策并举解决各类信访问题

    济南市以双向承诺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了“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信访代理制度,村村设立信访代理站,由代理员代群众“信访”,减少了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突出、处理难度大的实际,在全省范围实施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制度,由律师为上访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007年,全省参与接访的律师1700余人次,接待群众上访2500余批次、8000余人次。青岛市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建立信访救助基金,积极帮助一些无政策可落实但生活又有困难的上访群众,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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