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局 长: 王学军
副局长: 尹希波
副局长: 王石奇
副局长: 许 杰
副局长: 王耀东
副局长: 张彭发
副局长: 张恩玺


  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协调督导解决重要信访问题;指导全国信访工作。
 


办公室
办信一司
办信二司
来访接待司
研究室
督查室
人事教育司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机关服务中心
信息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要闻 >> 信访动态

厦门市制定《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规则》
国家信访局 ( 2007-11-23 16:04:55 )
【字体: 打印本稿
【推荐
关闭

    厦门市制定《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规则》。为了规范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厦门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制定了厦门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规则》。该规则规定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职责:一是为信访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行政复议解决信访事项;三是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依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法律援助;四是为确实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与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五是对信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人的息诉息访工作;六是接受信访部门的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文书;七是接受信访部门的委托,参与信访问题的调处。




版权所有:国家信访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
电话:(010)66180114